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另,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河北省群众工作中心及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已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望广大群众周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全省三级法院全面畅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www.hbdzfy.gov.cn)、河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诉点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以及信件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咨询查询、联系法官、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多元化诉讼服务。对于不便于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或提交材料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可以直接邮寄诉讼材料至深州市人民法院。在不超法定期限的前提下,建议暂缓办理再审申请(申诉)等诉讼事务。当事人选择网上缴费时,应备注缴费项目,保存好缴费回单作为已缴纳相关费用的凭证。
三、疫情防控期间,若法官安排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确需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法院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自觉接受登记、劝返,先行到医疗机构就医。
四、广大群众的涉诉信访诉求可以通过信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以及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等形式提出,我们将安排专人按照程序及时回复和解决。
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措施给广大群众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深州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4日
邮寄地址:河北省深州市长江西路18号
深州市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深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建议使用邮政EMS)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立案咨询电话:0318-6170855
诉讼费收费帐户
单位名称:深州市人民法院
帐 号:13001717408050503512
开户银行:建行深州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