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11月22日,深州市人民法院组织新任职的21名人民陪审员举行了岗前培训会暨任命宣誓仪式,深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恩,深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权出席仪式,会议由深州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永勤主持。
图中从左至右依次为 深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权,深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恩,深州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永勤
人民陪审员代表发言
培训开始前,2名人民陪审员代表进行了发言,谈了自己对人民陪审员的认识,并对今后如何做好陪审员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刘权指出,作为人民陪审员,一要遵守有关人民陪审员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审判活动;二要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做到公平公正;三要保守审判秘密,确保案件秘密不外露;四要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五要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李恩对如何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们国家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推进我们国家的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司法环境有着十分重要意义,希望新任陪审员能切实履行陪审员职责,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作为一名陪审员,除了具备参与审判工作的专业能力,积极主动地参与审判工作之外,还应加强学习,特别是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水平;要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在陪审过程中,积极摸索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方法,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
三是积极参与,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人民陪审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增强参加审判意识,要发挥好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参加陪审的关系,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
刘永勤代表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向前来参加培训的21名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敬意,并带领大家学习了《人民陪审员法》,同时提出希望新任陪审员能够坚定法治信仰,心存正义、信守廉洁,为法院司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培训会之后,深州法院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职宣誓。宣誓仪式上,新任命人民陪审员在执行局局长范涛的带领下,面向国旗,高举右手,作出庄严的就职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