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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贬值的时代 拍卖不是最佳途径
温度执法化解房贷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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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07 16:37:50 打印 字号: | |

在当今社会,房屋贬值现象日益严重,许多家庭面临着沉重的房贷压力。面对这种局面,拍卖似乎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解决方案,但在实际操作中,拍卖往往并不是最佳途径。如何在法律框架内,通过温度执法来化解房贷矛盾,已成为我们亟需思考的问题。   

一、拍卖的弊端

拍卖作为一种法律手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债务问题,但其弊端同样显而易见。第一,拍卖往往导致房产的价值进一步贬损。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拍卖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购房者和债权人都无法获得合理的补偿。第二,拍卖过程中的法律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给债务人带来了更大的心理压力。

如同宋代词人李清照所言:“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在拍卖过程中,债务人面临的不仅是财产的损失,还有家庭和情感的撕裂。此时,温度执法的必要性愈加凸显。

二、温度执法的理念

温度执法强调的是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关注人性与情感,尊重每一个个体的尊严。在房贷矛盾的化解中,温度执法不仅仅是法律的执行,更是对社会和谐的维护。通过沟通、调解等方式,帮助债务人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避免了因拍卖而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例如,执行法官可以通过与债务人进行深入的交流,了解其实际情况,帮助其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这不仅可以减轻债务人的经济压力,还能够维护家庭的和谐。正如《论语》中所言:“有教无类”,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应当关注每一个个体的需求,因人而异,灵活处理。

三、案例分析

很多时候,一个房产不是属于被执行人一个人的,而是举全家之力获取的财产。执行法官合理地处理案件,不仅可以避免房屋被拍卖的命运,还能让一个家庭重拾对生活的希望。

近期,深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尚青茹法官受理了一个案件,衡水某银行申请执行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要求刘某偿还借款本息50多万元并请求法院拍卖该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涉案房屋。法院经过查控,发现刘某名下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除了拍卖房屋以外无法让申请人的债权得到清偿。

在拍卖工作准备前期,法院对刘某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这才得知刘某此房系父母为其购置的婚房,因父亲突发意外去世,导致切断了供贷来源,且母亲患病,不仅无经济能力,还需要刘某照顾,而其本人工作极不稳定,无固定收入,一时之间房贷如山,无力偿还。此外,该房屋购买时的价格远高于现在的价格,再经过一拍二拍的降价,刘某损失的不仅是房屋,还有首付,并且债务极有可能仍无法得到足额清偿。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法官经过内部讨论,决定让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分期付款的合理方案以解决目前的困境,为其保留下用于结婚的房产。然而,当一切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时,被执行人却失联了。

为避免强制拍卖给当事人造成的巨大损失,也为了挽救一个陷入经济困境的家庭,执行法官带领团队,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打听到了被执行人的现住址,于是马上驱车赶往外地,经过一晚的守候,终于在天蒙蒙亮时,在出租屋堵住了尚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当和被执行人见面时,其先是一脸的错愕,接着变成了恐慌,最后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崩溃的情绪,泪流满面,哭诉着自己的压力,并表示自己并非不想还款,只是害怕无法与银行达成和解,导致房子被强制拍卖,自己实在没了方向和主意,这才选择逃避。

安抚好被执行人的情绪后,尚青茹法官将刘某带回了法院,同时也将申请人邀约过来,全力去做双方的工作。尚青茹法官将刘某的情况如实真切地告知银行,并说明如果拍卖,银行也有可能受到损失,既无法足额实现债权,又失去了抵押物。银行考虑再三,也不忍让刘某的家庭雪上加霜,愿意考虑和解。执行法官也向刘某讲明了利害关系,释法明理,告知其应当积极履行义务。刘某保证只要暂时不拍卖其名下房屋,自己愿意想法设法努力打工还债,和解后不再违约。最终,银行同意就刘某逾期的部分分期还款,并继续履行房贷义务。达成和解后,刘某对银行的理解表示十分感谢,也对法院的付出表达了感激之情。

这一成功案例表明,温度执法不仅能够有效化解矛盾,还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结语

在房屋贬值的时代,拍卖并不是解决房贷矛盾的最佳途径。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人性与情感,通过温度执法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正如古诗所言:“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在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时,我们应当不断探索新的解决方案,以实现更高层次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在未来的工作中,作为执行法官,我们应当牢记法律的温度,用心去倾听每一个声音,努力在法治与人情之间找到平衡点,让每一个家庭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度过难关。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