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在诸多案件中看起来略显琐碎、繁杂,其妥善解决并非仅凭简单的一纸判决轻易达成。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往往需要超越单一的司法裁决,它要求司法干警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勤勉的工作态度,以及超乎寻常的耐心与热情。
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兵曹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案件受理后,因被告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承办法官冯瑶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庭审结束后,办案人员通过走访被告所居村庄,偶然了解到被告几日前曾回家处理家中丧事。随后,冯法官经过多方沟通终于与被告取得联系,并努力就双方婚姻问题展开调解工作。经耐心释法明理,双方仍认为这段婚姻关系已经失去存续的意义,并一致诉求离婚。在为双方进行离婚调解的过程中,女方作为原告,要求取走其个人陪嫁物品,经过法庭干警的耐心调解,原被告最终就陪嫁物品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为避免陪嫁物品取走时再起争议,一次性解决双方矛盾,法庭干警为双方送达民事调解书时,在场见证物品取走过程,并在物品取走后让双方签字确认已履行完毕,确保案结事了。
尽精微,方能致广大。从法律角度看,婚姻关系的缔结在男女双方间构建了一层新的社会关系,它包含着诸多权利和义务。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因婚姻关系解除所引发的问题得以妥善而有效的处理,对于维系稳定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而着眼于我们法律适用的社会现实基础,在基层乡镇这片广阔的天地里,矛盾纠纷的琐碎是它的显著特征,它需要司法人员秉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耐心释法明理,才能真正实现定纷止争,从而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