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要依法保障和促进民生福祉,把老百姓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民生案。人民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就是要求法官学会换位思考,直面老百姓的揪心事、烦心事、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为老百姓多想一点、多做一点。
近日,深州法院民二庭王艳杰法官“想民之所想”妥善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被告为完成工程在原告处租赁设备,双方对租金及租赁期限进行了约定。工程完工后,被告给付了部分租金,剩余租金称资金周转困难宽限一段时间后给付。后被告未给付剩余租金,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王艳杰法官经与双方联系沟通后得知,原告的诉求是要求被告立即给付租金,被告的意见是认可拖欠原告租金的事实,但认为原告主张的金额有误,且现在资金紧张。王艳杰法官立足当事人的利益出发点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对账,在确定拖欠租金金额后,又通过“背对背”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部分租金,剩余租金将在一个月内给付给原告。王艳杰法官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家的事来办,站在当事人角度出发,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王艳杰法官的案子只是深州法院一个小小的缩影,深州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如我在诉的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